
發布時間:2021/4/19 10:32:00 文章來源:百度新聞 點擊量:2676
2021年1月15日,健康和人類服務部門(以下簡稱HHS)在聯邦公報上發布通知,決定豁免特定I類保留器械的上市前通知(也被稱作510(k)),并提議豁免特定II類器械以及1個未分類器械類型的上市前通告要求。
今天(2021年4月16日),出于對公共健康的考慮,HHS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以下簡稱FDA)在聯邦公報上發布了兩份通知,就HHS和FDA對2021年1月15日公告內所含醫療器械的上市前通告要求的目前觀點做出了解釋。
首個通知:醫療器械;I類外科醫生和病人檢查手套
該通告解釋了2021年1月15日通告內指明的I類外科醫生和病人檢查手套滿足法規的“保留”標準,因此需要提交上市前通知(即510(k))。該通告的公共評價需在公告發布后的30天內提交。
第二個通知:通過豁免某些醫療器械的上市前通知要求,在COVID-19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期間提供永久的監管靈活性; 撤銷擬議的豁免
該通知撤回了HHS包含在2021年1月15日通告內83個II類器械和1個未分類器械類型擬議的豁免要求。該通告范圍內的器械仍需繼續滿足上市前通告要求。
符合適用的法規要求
尋求上市產品代碼為OPC、LZC、OPH、POA、OIC、LYY和LYZ的I類保留器械的企業需滿足適用的法規要求(尤其是510(k)要求)。